| 经济贸易局三产办工作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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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8-14 15:56 文章来源:经济贸易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第三产业经济法规和产业政策,协调、指导和监督全区第三产业的发展。
2、负责培育市级以上的商业名牌企业,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和措施。
3、负责推进连锁、超市、配送等新型流通业态的发展。
4、负责区内各类商品市场、网点的审批工作,负责整顿和规范全区市场经济秩序。
5、负责对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;负责拍卖业、典当业等特业的监督管理;负责煤炭审查和市场管理。
6、负责组织第三产业招商引资,合资合作。
7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联系电话:0427-28252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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